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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2011年10月17日 14:50 管理员 点击:[]

1、认真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院财务制度》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,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,依照办学协议和章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。

2、参与编制学院各项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,合理配置学院资源,统一编制学院财务预决算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、管理和考核。

3、负责学院的预算内经费、预算外经费和代管经费的管理。

4、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,合理调配使用资金,满足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。集中管理学院的财务收支,归口管理学院各部门的收费,积极组织收入,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院。

5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,制定和调整会计核算政策,依法设置会计账簿,认真开展会计核算,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。

6、负责对学院经济活动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预测,向学院领导汇报学院财务状况,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
7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规范院内经济秩序,统一票据使用,规范收费管理,对学院各级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。配合纪监部门查处财经违纪问题,维护国家和学院财经纪律。

8、加强对学院资产的管理,确保学院资产的保值增值,防止学院资产流失和损失。

9、负责学院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,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
10、审核、会签院内单位有关经济和经费方面的文件、报告、协议、合同等,并协同贯彻执行。

11、会同有关部门对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、招标、开标、报废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、开标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。

12、做好全院物价税收管理工作,依法代扣代缴各项税金;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。

13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联系电话:023-88968653

             023-8896869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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